3月29日,南方日报江门观察刊登了《天骄半岛二期部分业主拒收楼》一文,报道了天骄半岛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出具商品房验收合格证明,部分业主拒绝收楼,并坚持要求开发商按合约进行逾期赔偿,双方就此展开拉锯战。近日,有业主再次向记者反映称,天骄半岛物业管理公司因其正在起诉开发商,不批准其装修申请。
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其于7月初收楼,向物管提交了装修申请,并缴了3020元装修押金。但是,物管却不批准其装修申请。“物业管理公司的陈经理希望我开个条件跟开发商和解。”李先生说,与其面谈的陈经理并没有和他讨论装修的事情,反而谈起他与开发商之间的诉讼。他询问陈经理装修申请有没有问题,并表示如有问题,可以调整,“但陈经理回答没问题”。
李先生表示,若开发商赔偿3万元,他愿意和解,“但陈经理在请示开发商过后,回复是不会赔钱,只免三年物业管理费。”李先生不同意,坚持要装修。他认为:“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勾结,不给我审批装修,变相逼我接受和解条件,不和解不给装修。”
物管帮助和解纯属好心
记者致电陈经理了解此事。陈经理表示:“据我所知,(李先生的装修申请)变动太大,对楼宇结构有影响。阳台弄玻璃窗,改变了(楼栋)外立面。”他表示,物管公司没有理由也没有权限不让业主装修。
至于和李先生讨论其与开发商的诉讼,陈经理说:“其实我都是私下跟他讲。作为朋友聊天,给个建议。其实跟我们完全无关。我只是开解说以和为贵,赢了伤,输了也伤。好心帮忙而已。”而“不和解不给装修”一说,陈经理向记者表示:“没这么讲。”
陈经理表示,如果李先生不装修,押金可以退还。如果李先生要装修,就要“改方案,一定要达到不影响结构等,我们才可以批。”
对于陈经理的说法,李先生表示,陈经理并没有和他提及上述原因。
记者也向开发商了解此事。天骄半岛营销总监董志文表示:“该业主的相关投诉我也(打了)电话向物业公司经理了解情况。实际情况是,该业主在装修中资料不齐全,并有变更外墙的要求(变更外墙不符合装修规范要求),所以物业公司要求该业主按相关规范补齐相关资料。作为物业公司不可能不批业主的装修要求,反而会协助业主在符合相关规范下开展装修工作。此事的实际情况与业主向贵报反映的不符。”
住建局将调查装修方案是否违规
李先生也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此事。本周一,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局“还未调查,只是分别听取了双方说法”,和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基本一致。
据负责该投诉的工作人员赖小姐介绍,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回复该局表示:“物业公司接到李先生的装修申请资料后,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装修资料不齐,部分资料并不符合装修规定,装修图纸违规。因上述种种原因,物业公司通过电话与李先生沟通,请他到物业公司商谈补充资料,并对图纸进行调整、修改。但李先生以路程远,来回太麻烦为由,单方面认定是物业公司故意刁难,从而导致此项投诉的产生。”
赖小姐表示,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因为诉讼而阻拦业主装修,这是不对的。但若李先生的装修申请资料确实存在违规,不论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因为诉讼而阻拦,“按法按理都不能够让他进去装修。”她表示,接下来该局将会调查了解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该楼盘有关装修规定的公示,确定李先生所提交的装修申请资料是否合法合规,协调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