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完毕并通过验收,但交给物业公司的装修保证金却迟迟不能取回,向物业及开发商询问时,双方却相互推诿,这让福建省宁德霞浦县三沙镇荣宏金滩小区的业主们非常烦恼。昨天,业主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此事。
业主
装修通过验收保证金迟迟无法退回
据李先生介绍,霞浦县三沙镇荣宏金滩小区从去年8月至10月间陆续交房,业主收房后都按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缴纳了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当时物业给我们开具了收款收据,并说3个月后没有问题就可以退还。”而大部分业主于去年12月就完成了装修,并请来物业人员验收。
眼看三个月已过,业主们找到物业公司商量保证金退款事宜,但物业公司再三推脱。“几天前有些业主到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处讨说法,开发商顶不住压力还了部分钱款,而后大家都去讨时,两边都说没钱。”据李先生介绍,目前仍有90%的业主没有取回保证金,有些业主已拨打台投诉。
物业
物业、开发商扯皮保证金成“糊涂账”
为此,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刘旭。据介绍,该小区物业已将此前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共16万余元上交到总部公司了。“钱不在我们这里,我们也多次联系总部,得到的答复都是等通知。”采访中,刘旭对总部公司也有诸多抱怨,“别说业主了,我们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有两个月没发了,我们也没办法。”
随后记者辗转与该总部公司福州嘉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林峰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因开发商未向物业公司缴纳前期物业管理费及空置房的物业管理费,截至目前物业公司已垫支20万元。林峰称,此为“三角债”关系,即开发商欠物业公司钱,物业公司欠业主钱,那么业主应该直接找开发商要钱。至于物业公司此前具体收取了多少保证金,林峰表示还未与驻地物业公司对账,也不大清楚。
开发商
他们也有“苦衷”正商议解决办法
就此,记者采访了宁德三泰房地产宁德分公司沈经理,他坦诚告诉记者,确有部分费用没有结予物业公司,但他也有“苦衷”,据沈经理透露,该物业公司可谓是“劣迹斑斑”,曾被福州房管局批评告诫并记入档案,开发商质疑物业公司的管理能力,并想暂扣部分物业费,以便日后用这笔款项退还业主,此举也是为业主利益考虑。沈经理说:“之前我们已把部分物业费作为装修保证金退给35位业主。”
而对于仍有90%的业主没有收到退款,沈经理表示目前已和物业公司商议解决办法,该小区物业尽快对相关费用进行核对清算,再由总部物业开具发票给开发商,开发商凭发票向业主直接退款。
■ 记者手记
记者调查中发现,业主在给物业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时,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并没有要求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单凭物业公司口头约定,导致了后期索要还款的被动局面。同时物业公司在进驻该小区时,对管理人员的选聘是 “就地取材”,总部与驻地物业各自为营,双方沟通不畅通,而开发商虽对物业存在质疑,但也从未向物业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双方陷入“信任危机”,最后受伤的却是“业主”。